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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重磅!9月1日起,這些非瘟診斷制品統(tǒng)統(tǒng)停止生產經營!(附名單) [打印本頁]

作者: 畜牧人小李    時間: 2020-8-31 11:58
標題: 重磅!9月1日起,這些非瘟診斷制品統(tǒng)統(tǒng)停止生產經營?。ǜ矫麊危?br />

​農業(yè)農村部官網28日發(fā)布《關于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生產經營使用有關事宜的通知》指出,自2020年9月1日起,所有未參加或未通過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比對試驗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以及通過比對試驗但目前未申請注冊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一律停止生產經營。

(, 下載次數: 127)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農業(yè)農村(農牧、畜牧獸醫(y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yè)農村局:

非洲豬瘟病毒檢測是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重要舉措,意義重大。為進一步提高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準確性,規(guī)范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現(xiàn)就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生產、經營和使用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動物檢疫或疫病監(jiān)測、診斷中,對生豬及其產品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應當使用已取得我部核發(fā)的產品批準文號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確保檢測結果準確。產品批準文號信息可在中國獸藥信息網“獸藥基礎數據庫”中查詢。

二、自2020年9月1日起,所有未參加或未通過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比對試驗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以及通過比對試驗但目前未申請注冊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見附件1),一律停止生產經營。

三、通過比對試驗、已申請注冊但尚未獲得批準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見附件2),可繼續(xù)生產經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各地畜牧獸醫(yī)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轄區(qū)內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生產經營企業(yè)監(jiān)管,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要組織開展監(jiān)督檢查,違法違規(guī)生產、經營和使用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附件:
1、通過比對試驗但未申請注冊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名單
2、通過比對試驗、已申請注冊但未獲得批準的非洲豬瘟病毒診斷制品名單
  
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通過比對試驗但未申請注冊的非洲豬瘟病毒
診斷制品名單(截至2020年8月12日)





附件2

通過比對試驗、已申請注冊但未獲得批準的非洲豬瘟病毒
診斷制品名單(截至2020年8月12日)




來源:農業(yè)農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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