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欲,勿施于人”,其實這是不夠的。 “已所欲,施于人”,才是和諧社會根本^_^ 胡文輝 發(fā)表于 2009-3-10 08:36
哈哈,胡編得對此欲釋義,方不致歧義。 粵牧人 發(fā)表于 2009-3-10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