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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biāo)題: 常用漁藥的休藥期列表 [打印本頁]

作者: feifei8526    時間: 2011-2-21 10:23
標(biāo)題: 常用漁藥的休藥期列表
  休藥期即最后停止給藥日至水產(chǎn)品作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時間。有些藥物雖允許使用,但它在魚體內(nèi)吸收、分布、轉(zhuǎn)化和消除要有一個過程,所以必須停止用藥一段時間后,魚才能食用,這就是休藥期制度。常用漁藥的休藥期如下:

  敵百蟲(9%晶體):休藥期≥1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鰻鱺、中華鱉、蛙類等。

  漂白粉:休藥期≥5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二氯異氰尿酸鈉 (有效氯55%):休藥期≥7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三氯異氰尿酸 (有效氯80%以上):休藥期≥7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土霉素:休藥期≥3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磺胺間甲氧嘧啶及其鈉鹽:休藥期≥3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胺間甲氧嘧啶及磺胺增效劑的配合劑:休藥期≥3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磺胺間二甲氧嘧啶:休藥期≥42天。適用對象:虹鱒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來源:中國鰻魚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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