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飼料評估系統(tǒng)修訂于2002年,修訂的是基于營養(yǎng)物的生理能量值和這些營養(yǎng)物質(zhì)的標準化消化率。2002年,舊飼料單位被兩個新的飼料單位替代:FUgp(斷奶、育成和育肥飼料單位)和FUsow(母豬飼料單位)。 實際上,丹麥的能量評估是基于: 水,灰分,粗蛋白和粗脂肪的化學分析; 回腸水平和糞便水平的體外消化率; 基于“潛在生理價值”的營養(yǎng)物質(zhì)的能量值。 氨基酸 氨基酸的標準如表1-4所示,不包括安全邊界。斷奶豬、生長豬和育肥豬的標準是基于自由采食或近似自由采食。哺乳期母豬的標準適應高產(chǎn)母豬,在泌乳高峰期(12-28天)最低采食7個母豬飼料單位(FUsow)。后備母豬的標準是基于限制喂養(yǎng),目標是確保后備豬在第二個情期配種時,8個月齡體重達135-150公斤。公豬可采用妊娠母豬的標準,該標準涵蓋了公豬生產(chǎn)精子的氨基酸需求。 這些標準是基于最低成本,發(fā)揮最大生產(chǎn)潛力的標準會導致飼料成本的提高高于生產(chǎn)力的提升。對于后備母豬,這些標準是基于期望最大日增重達到725g以達到上述目標(8個月齡體重達135-150公斤)。 表1-4顯示了豬飼料中最小的粗蛋白需要量。最低限度量是為了確保飼料配方不準確時滿足需要,此外表1還提供了斷奶仔豬的最大需要量的可消化蛋白,以確保僅使用必需的蛋白,因為高蛋白水平可能增加腹瀉爆發(fā)的風險。 *如果賴氨酸水平/重量范圍與表中不同,請確保能滿足理想蛋白質(zhì)的構(gòu)成。 **氨基酸標準,是在正常原料價格條件下,確保豬只在正常、健康的生長條件下獲得最大毛利。研究表明,提高賴氨酸水平大約7-10%,可最大限度的提高生產(chǎn)效率(相應于11.8克(6-9kg)和11.6(9-30kg)克標準化的可消化賴氨酸,上述表格包括所有必需氨基酸的),預計飼料報酬(FCR)和日增重水平將提高1-2%。 研究還表明,當色氨酸水平從通常的20%增加到22%時,可獲得最大的生產(chǎn)效率,與0.21克的可消化色氨酸效果相同,超出表格中的參數(shù)。 從20%增加到22%,預計會增加0.8%的日增重,但飼料利用效率不會受到影響,建議將色氨酸的提高到這一水平,前提是基于預期生產(chǎn)效率提高帶來的飼料成本上升,不會對預期的利潤產(chǎn)生不利影響。 高瘦肉率的專業(yè)生產(chǎn)單元,例如英國市場,建議將賴氨酸水平提高4%,其余氨基酸遵循此原則,并包括給定體重范圍的最低限度的粗蛋白含量(例如,對于體重范圍30-50kg,這意味著每個飼料單位8.0g標準化的可消化賴氨酸和對應的其他氨基酸,以及125g標準化的可消化的粗蛋白質(zhì))。 這將會增加飼料成本,并略微提高瘦肉率和飼料報酬,或略微增加屠宰重量或提高產(chǎn)仔數(shù)。對于普通的豬,成本將保持大體相同,而專注于高瘦肉率的生產(chǎn),如針對英國市場提供豬的生產(chǎn)者,每頭豬的利潤為1丹麥克朗,或者每平方米3-6克朗/年,如果瘦肉率與全國平均水平一致。更高的蛋白質(zhì)供應將增加氨的排放量,因此建議遵守普通豬的標準。 **建議使用與所討論的體重范圍相匹配的標準值和配方(賴氨酸的百分比) *限制喂養(yǎng)不得低于65公斤。氨基酸分布是基于實際的評估,確保將后備母豬的日糧也可以用于其他種類的豬。沒有科學證據(jù)表明需要單獨的后備母豬的氨基酸標準。 *從斷奶到再次配種的母豬。 礦物 礦物標準以豬的需要量外加安全界限。 通常不建議添加超出標準的礦物質(zhì)。 特別是鈣,因為鈣與某些微礦物質(zhì)相互作用,因此高含量的鈣可能會抑制這些微礦物元素的吸收。 可消化磷的標準是最低標準,因此不包括安全劑量。表5,6和7中的礦物質(zhì)量標準為飼料中的總量。 公豬飼料的礦物質(zhì)量標準,最高適用范圍為100公斤,從100公斤后采用妊娠母豬的標準。 1)根據(jù)“丹麥飼料法”,每千克全價飼料種中不得含有超過0.5毫克硒。取決于飼料原料的構(gòu)成,這意味著每個飼料單位僅允許添加0.2-0.35毫克硒。 1)最少 100 mg易溶鐵鹽。 2)根據(jù)“丹麥飼料法”,每公斤全價飼料中不得含有超過0.5 mg硒。取決于飼料原料的構(gòu)成,這意味著每個飼料單位僅允許添加0.2-0.35毫克硒。 3)當施加高含量的氧化鋅(2,500ppm鋅)時,建議每個飼料單位添加0.3g可消化磷,而不是標準中所述。當添加額外的鋅時,還建議繼續(xù)向斷奶飼料添加植酸酶。 1)根據(jù)“丹麥飼料法”,飲食中不得含有超過0.5毫克硒,每千克完全飲食。取決于飲食的組成,這意味著允許每個飼料單位添加0.2-0.35毫克硒。 不可能分析飼料中可消化磷的含量,因此,飲食中的磷必須根據(jù)磷的總含量進行評估。 表8顯示了含有植酸酶的飼料中總磷含量最低的指導原則。 最低建議的先決條件:基于糧食和豆粕的傳統(tǒng)飼料,其中小麥構(gòu)成約母豬的糧食占50%,斷奶仔豬的糧食最少為2/3。磷源:磷酸一鈣。在其他類型的飼料中,總磷的含量通常需要略高以滿足可消化磷的標準。 不同植酸酶產(chǎn)物中植酸酶含量的不同包含率見表9。 *:樂多仙® HiPhos的最低允許限度量為斷奶豬和育肥豬500 植酸酶活性(FYT),母豬為1000植酸酶活性FYT。 **:只有1250的植酸酶活性才能獲得相當于100%的效果,但允許的最低含量是每公斤飼料1500 FYT。 譯者備注:Fytase Unit,縮寫為FTU。Fytase是荷蘭文植酸酶,表示植酸酶活性。其他商業(yè)公司使用FTY(Novo Nordisk)表示植酸酶活性,定性沒有差別,只是選用了不同文字的縮寫。 維生素 除了最低要求外,維生素標準還包括安全幅度,以確保最大的生產(chǎn)力和繁殖。 某些維生素的標準也考慮到最大的健康程度,這是通過科學試驗證明的程度。 與礦物質(zhì)標準相反,維生素標準是以添加量計算的,而不考慮基礎飼料的維生素含量(參見表10)。這是因為飼料的天然維生素含量變化很大,通常具有較低的可利用性。不建議添加超出標準劑量的維生素。 當使用20-30公斤階段的飼料時,維生素E含量可以降低到適用于育肥豬的水平。在6-20公斤階段采用130mg(作為dl α-生育酚)每生長豬飼料單位。 腹瀉和斷奶 - 建議 試驗結(jié)果和實踐經(jīng)驗表明,如果豬飼喂高蛋白飼料,斷奶豬腹瀉爆發(fā)的風險會增加。最近的試驗結(jié)果表明,當飼料中鈣(以飼料石灰的形式)的含量增加時,斷奶豬的腹瀉爆發(fā)增加。 在觀察標準時,經(jīng)歷豬群腹瀉爆發(fā)頻率高的豬生產(chǎn)者可能會受益于降低蛋白質(zhì),氨基酸和鈣的含量,如表11所示。 建議添加量保持與賴氨酸相同的氨基酸分布水平,如標準。 建議在嚴格必要的期限內(nèi)采用低標準。表11中所示的建議量預計會減少日增重約2.5%,F(xiàn)CR約1%。 與所提供的標準相比,氨基酸的添加量需符合標準, 否則,必須進一步降低生產(chǎn)力。 本文來源于丹麥豬研究中心(2015年4月29日更新),付光棟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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