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大山 于 2010-10-23 10:35 編輯
沒丈母娘的房客要吃虧嗎?
樓市新政調(diào)控細則出臺,市民熱議的焦點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假離婚”、“借他人證件”等規(guī)避政策的“對策”也紛紛出籠,最搞笑的莫過是“女婿娶丈母娘”。 “女婿娶丈母娘”源于網(wǎng)上看到一則《女婿跟丈母娘結婚能省過戶費》的帖子,號稱可以“以最低成本將房子過戶給父母并購入二套房”。 對象:夫妻已有一套產(chǎn)權房,產(chǎn)證上有夫妻的名字,想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規(guī)避對策: 1夫妻離婚,房子給老公,去掉老婆的名字; 2女方爸媽離婚; 3老公與老媽(丈母娘)結婚,房子加上老媽的名字; 4老公再與老媽離婚,房子給老媽,去掉老公的名字; 5然后兩代人同時復婚,房子加上老爸的名字,同時小夫妻就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這段文字游戲幽默地諷刺了“曲線購房”的鬧劇,亂倫乎?無奈乎?醒世乎? 古代有《女婿娶丈母》的鼓兒詞,如今真的要變成現(xiàn)實?真的世風日下? 從法律角度講并不違法,但違背了倫理道德。 而且,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離了就是離了,房子給誰就是誰的,轉(zhuǎn)來轉(zhuǎn)去,人財兩失的話也只能道德上說說,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建議出臺補充細則堵住漏洞,好好打個補丁,不然會引起道德混亂。 不要讓沒丈母娘的房客感到吃虧,說不定跳出些沒丈母娘的宵小,搞什么“老公公娶兒媳婦”的花招,影響世風。 餿主意不僅僅是要遭到眾人唾罵的,而且要立即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