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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養(yǎng)豬研究中心:2010年度報告:環(huán)境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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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1-9-29 10:09: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丹麥養(yǎng)豬研究中心2010年度報告列出了丹麥最新的環(huán)境法規(guī)。



更嚴格的氨氣標準
丹麥政府當前正在實施一套綠色政策

2011年1月1日起,自然條件脆弱的地區(qū)的氨氣標準提高。對于特定類型的自然條件,法規(guī)將根據畜牧生產總氨氣排量來制定,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根據計劃擴張造成的額外氨氣排量進行評估。
Natura 2000生態(tài)保護網規(guī)定的自然環(huán)境
最高氨氣總量標準將改變?yōu)?.2-0.7kg N/公頃,具體取決于周圍畜場的數目。
荒漠
最高氨氣總量標準將改變?yōu)?kg N/公頃(Natura 2000規(guī)定之外的地域)。
§ 3 地區(qū)及森林
對于氮敏感環(huán)境類型,最高氨氣總量標準將改變?yōu)?kg N/公頃。根據當前立法,這些地區(qū)允許排量需要評估。

這將對靠近氮敏感§3地區(qū)及森林的畜場產生影響。當1kg N/公頃的配額用完之后,相關的生產設施將不再可能有任何的發(fā)展。

比如說,如果生產者希望將生產規(guī)模提高500頭/肥育場,那么豬場距§3地區(qū)及森林至少要達到:
  • 460米,根據BAT要求
  • 375米,按照酸化相關的要求
因此,有些生產者將不得不建設多個并行的畜場,而不是只建一個畜場。這將影響新的農業(yè)法案的效果。
動物福利方面的法律要求
為了符合動物福利方面的法律要求,養(yǎng)豬生產者現在可以對現有畜舍進行必要修改,而不必申請環(huán)保方面的批準。

作為主要規(guī)則,對動物福利的法律要求的遵從必須通過舊設備的替換來實現。這種類型的畜舍翻新需要申請環(huán)保批準。
2013: 群養(yǎng)妊娠母豬
豬舍達標所需要的改變舉例:
  • 拆走舍內所有設備
  • 安裝欄位分區(qū)
  • 將一小部分漏縫地板更換為地板排水裝置
  • 因母豬的飼養(yǎng)空間配額增加,因此單位面積飼養(yǎng)的母豬頭數要降低10至20%。
養(yǎng)豬生產者不準用現有的建筑來補償妊娠生產設施減少的產能。
2015: 實地板或排水地板
2015年7月1日前,全漏縫地板式豬舍必須轉變?yōu)閷嵉匕寤蚺潘匕濉_@一點可以通過若干方式來實現:
  • 在欄內部分地面上鋪設地墊或板材作為躺臥區(qū)
  • 將欄內部分漏縫地板封實
  • 將欄內部分漏縫地板區(qū)域替換為水泥實地板或排水地板
這些改變一般不需要環(huán)保方面的審批,因為這些措施都有改進環(huán)境的效果,并且對周圍社區(qū)、景觀和環(huán)境沒有負面影響。
豬舍的改建
預計2011年1月將實施一系列改建匯報機制,屆時那些對環(huán)境無重要影響的改建項目將不再納入環(huán)境審批程序。如果畜牧生產單位的飼養(yǎng)規(guī)模不增加的話,那么初期受影響的是糞便存儲設施、青貯位置以及動物的類型。

此外還可以進一步對豬舍進行改建(包括豬舍的擴建)以便滿足動物福利要求。這一點與母豬生產者的關系尤其較大,因為2013年之后妊娠母豬必須群養(yǎng)。目的是讓養(yǎng)豬生產者可以在一定時間框架內匯報豬舍的改建情況即可,而不必申請環(huán)保批準。環(huán)境影響必須保持不變,而母豬數必須減少5%,因為畜舍系統的改變將造成氨損失的增加。
BAT標準條件
新的BAT標準條件非常清晰,生產者可事先閱讀,了解申請環(huán)境審批所需要符合的BAT要求。這將簡化豬場環(huán)保審查的過程,是一項積極的進步。

現在在BAT概念的處理方面已經實現了良好的技術平衡。
生產一頭豬的BAT總成本為8-11丹麥克朗(DKK),按下列比例分攤:
肥育豬: DKK5-8/頭       
Weaners: DKK1.30/頭
Sows: DKK50/頭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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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fā)
 樓主| 發(fā)表于 2011-9-29 10:10:3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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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1-9-29 19:45:37 | 只看該作者
丹麥豬有福了啊,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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